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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5 12:48:01阅读: 次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市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内需、保增长的有力举措。
市政府出台三项政策措施扩内需保增长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市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内需、保增长的有力举措。
抓项目:强力实施“8126”投资促进计划
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扩大社会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在当前出口受挫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就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市委、市政府已确定明年为“项目建设年”,《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投资带动和项目建设,实施一批起点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其重点是实施“8126”投资促进计划。
“8126”投资促进计划,即围绕工业、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镇建设、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社会事业八大重点领域,明年实施10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00亿元,力争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00亿元。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包括抓紧重大项目的谋划、筛选和储备,在11月底前提出“8126”投资促进计划重点项目名单,并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省里的项目“盘子”;尽快谋划、筛选确定2009年—2011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为扩大投资提供强有力的后续支撑;抓住国家政策调整机遇,围绕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投资方向,抓紧对接,争取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和年度计划,以获得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进一步落实重大项目扶持政策,刺激投资。
对于今年的项目建设,《意见》提出,力争今年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使年底在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700亿元;确保完成168亿元的2008年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保证51个计划竣工项目如期竣工。
破瓶颈:银企并肩迎接挑战
有效的金融支持和必要的财政支持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前三季度,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48.9亿元,但与年初相比,工业贷款余额下降了1.69亿元,同比多下降7139万元。
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加大,全市92家中小企业资金缺口高达30亿元。
为加强资金供需协调、缓解资金瓶颈制约,新出台的《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8项措施,包括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信贷政策有所松动的机遇,上报优质项目,增加信贷规模,确保全年新增贷款53亿元,力争达到55亿元;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合力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县域经济延伸;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大地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市商业银行、农信社全年新增贷款不低于24亿元;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通过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意见》第七条还提出要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金融互助合作社等,以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实力,这在金融体制上是一个不小的突破,也将有利于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扩需求:房地产将成为主力
房地产业是一个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传统产业,资料显示,房地产业关联了42至45个相关产业,具有促进消费和拉动投资的双重价值,对拉动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1月-9月,我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4.02亿元,虽比上年同期增长66%,但却比上半年回落1.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和销售额也出现了下滑。
尽管如此,相关部门在分析时认为,作为三线城市的许昌,与周边地市相比,商品房价格居中游偏上位置,而由于我市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住房需求仍然较大,从长远看,许昌的房产价格还将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因此我市房地产开发还有巨大潜力。
基于这种分析,市委、市政府将在一段时间内把房地产业作为带动投资与扩大消费的重要力量。
为扶持房地产业发展,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降低住房交易有关税费,提升融资和消费能力,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应,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等方面作了规定,除认真落实国家对普通商品住房购买的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以及最近出台的下调房产税、延长房贷偿还期限、降低按揭贷款利率等政策措施外,"新政"中不乏新意与亮点:
●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在完成全市1.6万平方米、市直0.5万平方米廉租房,全市18万平方米、市直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根据住房保障需求,可优先购买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已建成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源。
●调整规费征收
对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的规费进一步清理,没有政策规定的坚决取消,能降低标准的尽量降低标准,能后置的尽量后置。基础设施配套费、劳保统筹基金、人防异地建设费、墙改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开发项目,可延期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收取。
●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
引导"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依法有序推进,加大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鼓励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
强化市场监管,引导房地产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通过兼并、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形成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支持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许昌日报社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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