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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6 00:48:03阅读: 次
延津县坚持从构建养老体系入手,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统筹推进敬老、养老、助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构建“大养老”体系,实现了经济社会与养老事业的同步推进、同步发展,被评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
助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延津县坚持从构建养老体系入手,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统筹推进敬老、养老、助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构建“大养老”体系,实现了经济社会与养老事业的同步推进、同步发展,被评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
系统化设计,高位推进。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养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养老体系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并积极发动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老龄委统筹协调、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老龄工作推进机制,将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编制了养老事业系列规划,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12所敬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目前,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已达33家,养老床位已达197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3张;幸福院16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家,福利化助老机构1家,共有社会养老床位980张,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体系,基本满足了各类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该县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制度”,今年上半年共发放高龄补贴200余万元。
标准化建设,提标晋级。该县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乡镇都要建设一所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村要建设一所幸福院,确保到“十二五”末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达到60%以上。该县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对所有五保供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实施,并明确了五保供养和养老机构建筑标准、服务人员配备标准、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标准,确保了农村五保供养、养老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该县还制定了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标准,明确了营养膳食、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标准,并大力开展个性化、亲情化服务,着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该县成立了县农村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机构星级“百分制”评定实施办法》,定期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星级评定考核。该县对1次不达标的农村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机构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两次不达标的实行降级处理,并对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全县达到“三星”标准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个,“二星”标准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9个,“一星”标准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个;达到“三星”标准的养老机构1个,“二星”标准的养老机构1个。
多元化投资,加大投入。该县按照“政策引导、多方筹资、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养老体系建设,形成了“政府、社会、社区”联动养老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了养老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县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2014年新建的王楼、魏邱、胙城3所敬老院已投入使用。今年实施的石婆固、马庄、小潭3所敬老院已完成规划选址、工程设计,近期将开工建设。
实施了总投资1184万元、一期占地15亩、建筑面积3933平方米、床位115张的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目前,救助站、儿童福利院、社会养老中心已投入运营,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投入运营的目标。在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8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为每个集中供养对象每月再补助50元,在全县敬老院实施“早餐营养计划”,建立伙食日志,确保每位老人早餐有一个鸡蛋、一杯牛奶,每天有一种时令水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居家养老服务卡,确保养老服务对象享受更加优惠、实惠的养老服务。
出台了社会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每建成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5万元,建成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补贴3万元,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床位数给予900元或600元建设补贴,积极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目前,全县共有民营养老机构5个。
规范化管理,提升水平。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方面,要求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乡长、镇长是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完成了全县12所敬老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各敬老院的法人为直接责任人,将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纳入了正常化轨道。制定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守则,建立财务、卫生、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管人管事有规可循。
大力推行院民自治,实行院务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财务、医护、炊事人员等11项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加强院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实行了农村五保供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制定了敬老院院长、工作人员10项内容百分制考核标准与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开展优质管理服务明星评选表彰活动,对乡镇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供养对象年度信任度测评低于60%的予以解聘。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配齐配强敬老院服务人员,并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执行延津县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大力开展敬老院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敬老院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在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方面,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对各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卫生状况、饮食状况、协议签订等项目进行审批审核,确保养老机构达标运行。健全了岗位责任、值班、疾病预防等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档案,做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公开透明,确保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全年共组织养老机构护理人员30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技能培训。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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