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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7 12:48:03阅读: 次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加大清欠处理力度 巩义市10个月清欠农民工工资170万元为了彻底清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巩义市人劳局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10个月共清欠农民工工资170万元,涉及人员2400人。同时补签劳动合同3500余份。为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巩义市人劳局劳动监察大队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制度,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
从强化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完善主办监察员制度、错案追踪制度,规定办案期限、规范办案程序三个方面加强管理,实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采取各种宣传形式,重点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煤炭行业、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发放宣传资料,建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强化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法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及发放宣传单、公示牌等方式反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举报投诉地址,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举报投诉信箱有专人负责,确保举报投诉渠道通畅,对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三是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采取专项检查方式,实行拉网式排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处罚。四是在全市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制度。
各镇(办)在各自管辖区域内严格地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监督属地企业建立健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预警机制,使劳动者工作的安心、顺心、放心。五是把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评定诚信等级的重要指标内容。凡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工资总额30%且拖欠时间超过一年的用人单位,将直接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逾期不支付的将加付赔偿金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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