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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9 00:48:03阅读: 次
怀化新闻网讯 为积极响应“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扎实推进“2023年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中寨镇政府,利用乡镇赶集的契机,将巡回法庭搬到该县中寨镇鼓楼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江某失火罪一案。
新晃法院:巡回审判失火罪 普法宣传零距离
怀化新闻网讯 为积极响应“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扎实推进“2023年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中寨镇政府,利用乡镇赶集的契机,将巡回法庭搬到该县中寨镇鼓楼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了江某失火罪一案。
2023年1月30日11时许,被告人江某点燃堆放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寨镇上公道村君子组“发田冲”责任田中的杂草,准备用于耕种,在杂草燃烧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干部群众努力,火灾于同日20时许被扑灭。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山林面积 32.5705 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7.7814公顷。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江某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江某通过道歉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在焚烧杂草时,因疏忽大意,不慎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 32.5705 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7.781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被告人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江某获得部分被告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
本次公开宣判活动有中寨镇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及群众到场参与旁听观看,公开宣判活动以直观且深入人心的方式敲响了森林防火警钟,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庭审结束后,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强化了司法宣传,充分发挥司法作为维护环境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作用,下一步,新晃法院将以“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为抓手,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加强与相关单位协同联动,凝聚惩治合力,最大力度保护绿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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